销售代购来的电子烟弹,犯法吗?
众所周知,售卖假烟违法。但您知道吗?卖真烟也可能违法。销售烟草制品您必须知道的法律知识有哪些?一起来看看——
/ 案情回顾/
2020年6月,高某在微信上购买了两条“HEETS”烟弹,他吸食后怀疑是假货,于是向海盐县烟草专卖局投诉。根据投诉举报,烟草稽查人员很快将目标锁定张某,并将该案移交海盐县公安局侦办。经鉴定,烟是真的,但却不是国内烟草公司专卖烟。
经查,曾经在新加坡留学的张某,毕业后成为一名导游,闲暇之余做起了代购生意。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期间,为了挣点闲钱的她,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,通过海外代购等途径从国外购进“Marlbolo” “HEETS”等品牌的IQOS烟弹,加价后通过微信售卖,从中赚取差价牟利,销售金额达46万余元。
问题来了:张某的行为犯法吗?
问题一:IQOS烟弹是否属于“烟草制品”?
2017年,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了《关于开展新型卷烟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通知》,将iQOS等四类加热不燃烧的新型卷烟产品纳入卷烟鉴别检验目录。经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别检验,判定iQOS“烟弹”样品中含有烟草特征性成分,因此属于烟草制品,故IQOS电子卷烟也应当遵守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问题二:销售IQOS烟弹是否触犯刑律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烟草制品实行专营专卖。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,违反国家规定,未经许可经营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、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,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的,构成非法经营罪。
问题三:海外是否可以购买IQOS烟弹?
个人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因使用需求而在国外购买少许的电子烟,并给海关申报通过后带回国不属于违法行为。
最终,经海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张某因犯非法经营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。
供稿:第一检察部
海盐检察新媒体出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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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魏洁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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